廉洁监督
一、受理范围
1.对中国结算党组织、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党纪和其他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.对中国结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二、不予受理范围
1.依法已经、正在、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裁决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。
2.依照有关规定,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。
3.仅列举出违纪、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,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。
4.业务咨询类相关问题或业务问题投诉。
三、举报渠道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恒奥中心A座纪检办公室(邮编:100033)
邮箱:jjjctsjb@chinaclear.com.cn
四、举报须知
1.举报内容应列明被举报人、具体事实及相关依据。没有具体事实的,不予受理。
2.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诬告陷害等行为,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禁止使用谩骂、辱骂、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用语。
3.提倡实名举报。实名举报应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或准确的通讯住址,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、及时回复。
4.对举报人的姓名、电话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。
五、处理程序
公司纪检部门将认真对待,并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》和《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规程》等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。